统计基层基础工作,是统计工作的前沿,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道“防线”。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,结合各级统计人员的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市、县、乡统计人员和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,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、指示精神为指引,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,提高全市各级统计人员理论素养、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,多层次、全方位地开展统计业务专题培训,为促进新常态下的统计发展提供人才支持。
二、培训对象和内容
(一)培训对象
1、市局和县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;
2、市直部门的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负责人;
3、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。
(二)培训内容
1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;
2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;
3、统计业务知识,统计报表填报、统计方法制度、统计职业道德、统计学基础理论、统计数据分析、统计报告写作等;
4、综合知识,组织公文处理、政务礼仪、政务信息写作、保密知识、数据资料提供和发布、财务报账、干部人事政策、入党须知、网络信息报送、科研课题写作等。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宣传发动。
按照本方案的部署(具体班次安排表附后),在每个培训班次开展前两周内,由办公室和相关科室确定培训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出席领导、参训人员以及课程(或议程),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放培训通知。
(二)师资准备。
具体班次开展前两周内,相关科室要确定好授课人员,如需邀请省局或其它专家讲课的,要提前做好衔接,确保授课人员能按时到位。各授课人员要认真备课,务求讲座深入浅出、效果突出。对超过一堂课的培训班,要做好课程安排表,并在培训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做资料准备,保证培训有序开展。
(三)后勤服务。
局办公室要在培训通知发放之前,确定培训地点及座次,做好会场相关布置。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就餐及住宿安排,并与相关科室一起,明确报名人员,并在培训前日或当日派出报名人员,做好接待和报名工作,以确保培训顺利进行。
(四)组织实施。
原则上要求每个班次分两部分进行。第一部分邀请被培训单位分管领导参会,局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,介绍当前统计重点工作,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常识;第二部分主要为业务培训,对各单位统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。授课专家或讲课人员要针对参训人员,有重点、有目的地搞好讲座,务求取得实效。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培训纪律,做好培训服务,关注和检查学习情况。
(五)效果评估。
相关科室要在培训结束后,在业务工作的开展中,对培训进行验收评估,检验培训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,是否有助于开展工作。对效果不理想的部门或个人,要采取措施进行补火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领导
成立局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组书记石峰和局长陈惠明任组长,副局长柯初华、张正清,纪检组长邓德安,副局长王计美,总统计师秦金莲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王计美兼任办公室主任,谭立华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,各科室(站、队、中心)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相关专业统计人员教育培训日常组织工作。领导小组各成员和办公室要高度负起责任,统筹部署、统筹管理,确保培训内容切合基层工作需要,确保培训课程质量,确保培训取得预期效果。
(二)明确责任
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,会同各科室做好宣传发动、师资聘请、后勤保障、培训组织、日常管理等工作。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密切配合,各尽其责,确保各培训班次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。
(三)强化保障
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培训班次和培训内容的需要,及时联系好业务能力强、知识素养高的授课人员进行讲课,做好师资保障;局办公室要根据培训班次需要,做好详细预算,确保培训场地、学员就餐、学员住宿及进到位,做好后勤保障;要严格按照《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、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九项规定”等制度要求开展培训,做好纪律保障。